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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兴海县县审计等部门核查现场及相资料,兴海县子科滩镇贫困村公路一标段一分部施工过程中有2次设计变更,一是在实施K5+650-K5+950时因K5+850米处路线横穿牧民羊圈,经多次与牧民协调无果后由兴海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设计单位(青海蓝图勘测设计有公司)、监理单位(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四川省沪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查看现场后,共同决定不影响道路整体设计的情况下可绕开牧民羊圈,将原设计局部线路进行了变更,绕行线路由四方责任主体(甲方、监理、设计、施工)签字认可后出具了工作联系单,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变更要求进行了施工,变更程序符合建筑施工规范,不存在私自变更线路不按原图施工的问题。二是在涵洞施工过程中受征地红线影响,涵洞进出水口排水不畅,兴海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四方责任主体进行了现场查看共同商定在不影响路基宽度、纵坡的标准下,涵洞长度按实际进行调整施工,四方责任主体签字认可出具了工作联系单,涵洞长度、路基宽度、路肩宽度、八字墙长度、一字墙长度偏差都在《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 F80/2017)规定范围之内,变更资料真实、齐全,不存在原材料改变、偷工减料,也不存在不按原图施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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